越南谅山警方拘留7名涉嫌冒充送货司机实施网络诈骗的嫌疑人,警方初步认定,该团伙涉案金额近4亿越南盾
调查显示,自2026年8月5日起,该团伙租用房屋,购买手机、SIM卡及银行账户,并通过网络订单获取客户信息,策划实施诈骗活动。团伙成员分为三个小组,分别负责拨打电话、获取受害者信任以及诱导转账。
第一组成员冒充送货司机联系受害者,谎称在处理订单付款时,误将受害者登记为每月收费400万越南盾的送货服务套餐。当受害者表示担忧并要求取消服务时,第一组成员便将其信息转交给第二组。
第二组成员冒充仓库工作人员与受害者联系,进一步取得信任,并要求受害者联系第三组成员。随后,第三组成员冒充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虚假Facebook账号联系受害者,诱导其将钱款转入团伙事先准备的诈骗账户。
在扣除活动费用并向参与人员支付报酬后,团伙按照事先约定分配赃款。其中,2001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香山乡安胜村的阮文厚被认定为团伙组织者和主要执行者,获得约50%的赃款。
警方调查认定,阮文厚此前曾在柬埔寨为外国人经营的诈骗公司工作。随着越南警方持续加强打击力度,阮文厚返回越南,但仍与相关外国人员保持联系。回国后,他继续受雇于这些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诈骗活动,包括准备作案地点、车辆、SIM卡、虚假Facebook账号和客户资料,分配任务,并核算、发放参与人员的报酬。
初步调查显示,自2026年8月5日起至案发,该团伙已对多名受害者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近4亿越南盾。
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和证据,谅山省侦查警察局已立案侦查,并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手段侵占他人财产”罪,对7名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相关罪名涉嫌违反越南《刑法》第290条第2款。
被拘留人员包括:居住在河内的阮文厚(2001年出生)、曹文阳(2005年出生)、陈天环(2006年出生)、曹文阳(2006年出生)和陈嘉世(2001年出生);居住在兴安省的范庄绒(2002年出生);以及居住在老街省的陈金黄(2006年出生)。
目前,案件仍由谅山省警察署刑事调查局继续调查,以查明全部事实并依法处理。
谅山省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防冒充货运公司、仓库工作人员或快递公司员工的来电。市民切勿随意转账,不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验证码,也不要按照陌生人的要求进行异常操作。如有疑问,应直接通过官方渠道向相关快递公司核实,并及时向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