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府新版外国人驱逐条例,8月28日正式生效

这份总理府出台的驱逐外国人新规(佛历2569版),8月26日由泰国总理阿努廷签署,8月27日刊登泰国皇家政府公报,8月28日正式开始实施。

新规主要是优化、加速外国人驱逐的整套行政流程,并不是违法直接自动驱逐,所有案件依旧需要走完司法程序,最终驱逐命令由泰国内政部长签发。

可以启动驱逐程序的情形

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下面几类外国人将进入驱逐处置流程,主犯、教唆、协助作案人员同样适用该条例:

1. 非法入境,或是签证到期非法滞留

2. 没有工作许可,非法在泰国务工

3. 违反《外国商业法》,违规开展经营经商活动

4. 伪造、变造、使用各类官方虚假证件文件

5. 触犯可判处5年及以上监禁的严重刑事犯罪

另外,如果外国人行为违背当地公共秩序、社会公序良俗,内政部门也可以提交案件,评估是否启动驱逐手续。

配套约束:附带入境禁令

驱逐令可以同步设置期限不等的禁止再次入境处罚。一旦下达禁令,在规定年限之内,当事人无法再次入境泰国,禁令时长结合案件情节综合判定。

流程上的重要变化

监狱管理部门需要在外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至少15天之前,就把案卷材料报送内政部,提前开展驱逐的前期工作;被判罚金、缓刑的外籍人员,司法机关也需要同步报送相关资料供审核,大幅压缩过去繁琐的跨部门流转时间,加快处置节奏。

对普通在泰外国人说明

只要签证、工作许可、经商资质全部合规,遵纪守法,该条例不会对正常居留、旅游、工作的外国人产生影响。

但以往不少人抱着“先操作、后补手续”的灰色生存模式,现在违法代价明显抬高。在泰华人需要定期自查签证有效期、工作许可、经营资质,规避法律风险,不要触碰上述几类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