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在磅湛72号兄弟园区B区1楼、旧山顶4楼,现在搬迁到马来西亚怡保。

公司管理:七星;后勤:大海;财务:路易。代理:啊勇、初一。

我在五月份通过初一了解到这个公司的模式,并明确说明15个点无责带人去该公司做代理。但是,初一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私自把我的代理线归入到啊勇名下,我成为了代中代。

做了三个月,7、8、9月份。七月份亏本九万,8月份做了35万业绩后,拒绝分红,并且不承认此前商量的无责15个点。

我也不是傻逼,公司别的代理自负盈亏25个点,你吃我回扣就算了,还把我应得的分红吃掉。七星告诉我,公司每个月的分红都结算清楚;啊勇则说,我8月份的业绩还不够扣除7月份的亏损。后续业绩算出来,我还有500分红,明摆着吃我钱。

公司管理层全部当没看见,答应给的钱用了十几个理由拖延,现在信息不回。当初说好不会扣伙食费、住宿费,也全部算在我头上。

记录我全部都有保存,我只要我该得的分红。看到信息联系我处理,不然我就曝光公司办公地址和照片,包括初一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