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和“皮卡”是中介。
• 两名巴西员工是由他们介绍到菲律宾公司工作的。
• 公司已经按照中介合作约定,分别向中介支付了 4,000 美元/每人,合计 8,000 美元。
出现的问题
• 中介在收到中介费后,没有按照约定向其对接人员结算相关佣金,而是将这部分佣金自行留存。导致其他对接人找到我们公司,让公司名誉受损,
• 两名员工进入公司以后,中介仍然私下联系员工,并试图将本公司员工介绍、带到其他公司。
• 最终,这两名巴西员工已经被中介叫走,离开公司。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中介费:约 8,000 美元
• 物业及运营成本
• 员工借支
目前综合计算,公司此次损失约 20,000 美元。此事件这几个人是联合操作,所有人看到这几个人要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