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案例:汉中一男子偷渡至老挝金三角参与电诈 回流后获刑两年

法治网10月26日报道: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被告人严某听闻境外老挝务工薪资优厚,在他人介绍拉拢下,萌生出境务工想法。随后,严某伙同他人前往边境地区,辗转停留近一个月,通过乘车、徒步等方式非法偷越国(边)境,抵达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

抵达境外后,严某并未获得合法务工岗位,反而加入当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直播间引流、微信群水军烘托、导师伪装指导等方式,诱导国内被害人下载虚假投资平台,虚构高收益、稳盈利假象。前期以小额提现骗取被害人信任,待被害人大额资金投入后,随即关闭平台、卷走资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严某在团伙中担任业务员,负责账号运维、招揽发展客户等核心诈骗工作,后续还辗转境外多家机构持续参与针对我国境内居民的电信诈骗活动,累计非法获利7万元。

经公安机关多次劝返,严某于2024年2月主动回国投案,到案后仅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严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同时,其加入境外诈骗团伙,长期滞留境外针对境内群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年内驻留境外诈骗窝点超30日,属于诈骗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依法构成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综合考量严某犯罪事实、情节危害、认罪认罚态度、部分退赃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严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2000元。对其全部违法所得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已退缴2万元予以没收,剩余5万元继续追缴。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被告人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