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华人俄罗斯非法买卖转运贵金属,分别被判 6 年、6.5 年
地点:俄罗斯阿穆尔州(远东) 涉案物品:8452.6 克黄金 + 654.58 克白银,总价值约 7170 万卢布 作案手法: 两人合伙收购贵金属,把金块藏在伪装成工程设备启动器的金属壳内,计划转运。其中一人将贵金属放在丰田 SUV 后备箱藏匿,被俄联邦安全局 FSB 查获。
判决结果: 嫌疑人刘某:6 年普通劳改营监禁,罚款 50 万卢布,3 年内禁止从事贵金属相关行业 嫌疑人梁某:6 年 6 个月监禁,罚款 50 万卢布,同样 3 年行业禁令 作案用丰田汽车被法院没收,全部金银贵金属收缴充公 罪名:团伙大规模非法流转贵金属(俄刑法 191 条第 5 款)
重点提醒 俄罗斯黄金属于管控战略物资,贵金属收购、储存、转运都需要官方许可,私下交易、藏匿运输属于重罪,不是简单走私。很多华人误以为远东黄金交易可以私下操作,一旦查获,高额罚金 + 长期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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