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一名38岁内地男子因协助跨境犯罪集团洗黑钱,在香港被判囚40个月,刑期在原有基础上加重约25%。

男子来港后开设多个数字银行傀儡账户,专门接收来历不明资金,再把钱转到自己账户提现,并到虚拟资产兑换店购买加密货币,把资金继续转走。

他在2024年8月至9月短短两个月内,处理约600万港元犯罪得益,最终被裁定4项洗钱罪成立。

警方调查发现,背后的跨境集团曾使用43个香港银行账户,收取34宗求职、电话及投资诈骗案件的骗款,涉及约1,800万港元。

进一步追查资金流向后,警方发现集团还涉嫌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清洗更多资金,涉及的怀疑犯罪得益最高约2.3亿港元。

2024年9月12日,香港警方展开“沉击”行动,共拘捕13人,这名男子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