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明知身患艾滋病仍多次嫖娼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性病案件。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43岁男子吕某于2019年10月31日被疾控部门确诊患有艾滋病,并接受定期药物治疗。
2025年5月至8月,吕某在明知自身患病的情况下,先后实施嫖娼行为5次:在叙州区一处自建平房出租屋内与胡某(已另案处理)嫖娼3次,支付嫖资330元;在巷道出租屋内与孙某(已另案处理)嫖娼2次,支付嫖资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吕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嫖娼,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责任。
吕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吕某对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6年8月25日,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一审判决吕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PS:这种就应该十年起~~~社会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