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遭华男殴打持枪威胁 拒带“蓝粉行李箱”被囚5小时

越南籍女子与友人到一家娱乐中心消遣,岂料突遭一名华裔男子拳打脚踢,甚至亮枪逼迫其带走一个装有蓝色不明粉末的行李箱,拒绝依循指示后竟被囚禁长达5小时,所幸在友人协助下顺利逃离现场。

28岁的越南籍女子金特拉(译音)今早在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助理赖俊权和甲洞社青团副团长柯敬毅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金特拉说,她于8月4日下午与友人前往隆市一家娱乐中心消遣,逗留约15分钟后决定离开,男性友人得悉她准备离开时将她拦下,并以须先通知“老板”为由,带她前往入另一间包厢。

“我进入包厢后,里面有约6人,一名疑似老板的华裔男子先询问我是否知道他的身分,我如实回答后,他随即挥拳不断殴打我的脸部。”

她说,过程中,包厢内另一名男子上前踩踏她的腹部,男友人眼见事情愈发严重,试图护着她免受拳打脚踢。

她强调,期间她曾掏出手机联系姐姐求救,对方称会派其丈夫的朋友到场接走她,岂料过程中被发现,手机也被收走。

“手机被收走后,一名男子进入房间,取出一把手枪交给所谓的“老板”,后者持枪指向她的头部。”

她指出,对方随后威胁她将包厢内一个装有蓝色不明粉末的行李箱带走,惟她担心箱内装的是DU品而当场拒绝。

“姐姐丈夫的友人于当晚9时20分抵达后,协助我取回手机,并把她载送回家。

金特拉说,她直到8月6日才前往警局报案,主要是因为手机在事发当晚遭人扣留,加上眼睛肿胀不适,因此延后报案时间。

她说,她报案后接获警方通知,获悉警方已逮捕数十人,并要求她到现场协助认人。

“我在数名嫌犯中,仅认出该娱乐中心的老板。警方在我指认后将老板扣留,惟仅两天后便将他释放。”

她指出,她曾在友人陪同下欲索取娱乐中心的闭路电视画面,却被告知有关中心的闭路电视已尽数损坏,并未拍摄到案发过程。

她补充,由于担心事后遭有关人士报复,便决定召开记者会公开此事,以保障自身安全。她说,她的脸部遭殴打后,左眼一度出血及肿胀,视力在近一周内也受到影响。

林立迎说,马来西亚是个法治国家,无论涉案者是外国人还是本地人,都应该受到法律公平对待。他说,根据警方报案资料,案件涉及持枪威胁,属严重罪行,故认为警方有必要交代,为何涉案人士仅被扣留两天便获释。

“马来西亚法律对使用枪械威胁他人有明确规定,据1960年枪械法令36条文及刑事法典506条文,使用假枪用来威胁、恐吓或逼迫他人,将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