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连破两起虚拟货币跨境资金案 28人落网 两案分别涉近200亿元和2亿余元
8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两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跨境资金兑换、支付结算案件,共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第一宗案件涉及一个以虚拟货币作为跨境换汇中间载体的特大地下钱庄犯罪网络,1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涉案资金近200亿元。
一、近200亿元地下钱庄案
刘某、徐某、高某、王某等人自2024年8月起招揽换汇客户,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和境内外资金“对敲”,非法完成人民币与外币兑换,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
资金流转方式为:
人民币 → 虚拟货币 → 境外出售 → 外币 → 客户指定境外账户
客户将人民币转入团伙控制的银行账户后,团伙联系币商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渠道出售换成外币,最终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
团伙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刘某负责联系客户和虚拟货币币商、下达转账指令;徐某、高某等人负责招募人员批量开设银行账户,用于归集和流转换汇资金;王某等人负责操作涉案账户和划转资金。
2026年1月,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相关换汇线索并立案侦查。2026年4月起,警方分批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
刘某、徐某、高某、王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余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2亿余元虚拟货币跨境支付案
第二宗案件涉及虚拟货币充值、多币种跨境兑换和虚拟信用卡发行等业务,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涉案金额2亿余元。
2026年1月,上海警方发现一个网络平台面向境内用户提供上述服务。李某等人成立科技公司,搭建“资金跨境汇兑平台”和“虚拟信用卡发行结算平台”。
“资金跨境汇兑平台”在境外收取客户虚拟货币,将其兑换成外币形成资金池,再通过虚假事由跨境结汇,将资金转换成人民币。
“虚拟信用卡发行结算平台”与多家虚拟卡运营商合作,为客户发行虚拟信用卡。客户使用虚拟货币还款后,团伙将虚拟货币在境外兑换成外币完成结算,并从交易手续费、消费服务费、办卡费和提现费等环节获利。
2026年7月起,上海警方分批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李某、杨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杨某等4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